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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及运营公路治霾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23437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7〕1188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及运营公路治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1-03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绥延公司,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公司,西铜公司、咸永路业、华通公司、榆神公司、榆佳公司:  

近期省政府在环境保护督查巡查中发现,我省部分在建项目在治霾工作方面存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治霾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污染较严重等现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的安排部署,努力提升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养护项目治霾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治霾工作的长期性、严峻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治霾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严格落实《陕西省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重点整治暨冬防全面攻坚行动方案》各项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全力确保治霾工作成效。

二、各建设项目要强化工地管理,对全线施工便道、路基土石方施工、沥青及水泥混凝土拌合、石质边坡爆破作业、路面养护铣刨清扫、隧道弃渣运输等易造成扬尘的工点逐一进行排查,对暴露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三、各运营公路管理单位要全面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水平,科学制定冬季作业方案,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四、各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及运营公路治霾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自管辖建设项目和运营路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以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在11月10日前上报专题报告,高速公路、城际铁路由法人单位直接上报省厅,国省干线公路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报省公路局汇总后上报省厅。省厅将对各单位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者,严肃问责。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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